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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仁和会计培训班分享有关纳税申报的知识点!

发布:合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05-16 10:46:30.0 点击:327

  合肥仁和会计培训小编告诉大家,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那么有关纳税申报的这些问题大家都知道吗?赶快跟着合肥仁和会计培训班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一、纳税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
 
  纳税申报的对象
 
  下列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按期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一)依法已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包括:
 
  1、各项收入均应当纳税的纳税人;
 
  2、全部或部份产品、项目或者税种享受减税、免税照顾的纳税人;
 
  3、当期营业额未达起征点或没有营业收入的纳税人;
 
  4、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纳税人;
 
  5、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的纳税人。
 
  (二)按规定不需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和国家税务机关确定的委托代征人。
 
  三、有关纳税申报的常见知识点
 
  1、单位为二级分支机构,总机构在省外,进行2017年度所得税确认申报时,是否需要填报年度财务报表?
 
  不需要进行年度财务报表的申报。
 
  2、公司污水处理费收入是1月份确定,4月份收款并开具发票,优惠事项备案表的享受优惠期间应为2018年1月起还是2018年4月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至,所以享受优惠期间应自1月份确认。
 
  3、年度申报表A106000表的第十列,本年盈利的话默认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该表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会根据主表利润总额的数据自动计算可弥补的亏损数,不可手工填写。
 
  4、客户在企业的办公场所摔伤,企业报销客户的医疗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为客户报销的医疗费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公司在省外设立分公司,总、分两公司是否可互相开发票,客户把货款汇入总公司,能否由分公司开发票给客户?还是一定是由总公司开出发票?
 
  若分公司是独立核算,总、分公司分开缴纳增值税,分公司可领取发票开具。若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汇总由总公司缴纳增值税,分公司不能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由总公司开具。总公司的销售收入由总公司开具发票。
 
  6、聘用兼职人员,临时在企业工作几天或者几个月,是否需要计入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因此,企业聘用临时在企业工作几天或者几个月的人员,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范围,不计入企业的从业人数。
 
  今天的知识合肥仁和会计培训小编就分享到这里啦,今天的知识比较重要,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哦!如果你还想趁此机会学一些会计实操方面的技能!西安最好的会计培训机构合肥仁和会计培训是你最好的选择,这里有专业老师手把手教你,零基础学会计,集真账实操、职称考试、CPA、IMA-MACC等基础及高级证书考试于一体,为你360°无死角分析并发现你自身所具备的独特能力,通过学习,让你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定位。合肥仁和会计培训班将带你快速走上巅峰之路,赶快加入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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